马先生展示他签订的保洁合同。
去年7月,成都市民马先生花了900元钱,在成都市佳美保洁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保洁合同,上面写明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打扫卫生次数为12次。但今年3月,公司方派人做了3次保洁后,马先生就再也打不通这家保洁公司的电话,当然也就没有家政人员上门服务了。昨日,马先生打了“华西3·15维权热线”,投诉让他闹心的保洁消费纠纷。
预付900元 承诺12次上门服务
家住青羊大道附近的马先生今年已经80岁了,120多平方的房子平时就他和老伴两人居住,打扫卫生让他们有些力不从心。去年7月,马先生在家门口发现了一张家政服务公司的小卡片,“我研究了小卡片,上面的服务内容我很满意,而且只需要打个电话也很方便。”
马先生和老伴商量后,拨打了小卡片上的电话,半小时后,声称自己是该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拿着合同前来,“他们告诉我,每个月来打扫一次,还能擦窗子洗窗帘什么的,我觉得很适合。”
马先生与这名工作人员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标明,此合同从2013年7月起2014年7月止,在1年的有效期内,每月享受一次家政服务。签完合同,马先生付了900元费用。
做完3次之后 此号码已是空号
合同签订好后,马先生每次预约就有家政人员上门服务,但是这种“便捷”延续到去年10月,就再也没有享受到了。不论怎么预约,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马先生告诉记者,事后多次按照合同上的电话号码拨号,却被告知,此号码已经是空号或者已经关机,“我觉得我受骗了!”
记者根据该公司留下的地址,来到了果盛路和蜀西路,实地寻找该公司。当地都是普通的住宅小区,附近业主告诉记者,从没有听过有过这类家政公司。而记者拨打该公司电话,均为空号。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之前曾给马先生家打扫卫生的叶某的电话。“我早就没有在那家家政干了,现在也不晓得公司搬去了哪里。”叶某回了一句话后,就挂断电话。又一案例
办“会员卡”买药 老板换了卡报废
家住青羊区百花新村的读者李女士,打进华西3·15热线96111投诉,她也遭遇“会员卡”的问题。去年6月,她家附近开设了一家养生中心,在这个中心里,在售卖一种脑血栓药。在准备购买时,却被告知这种药“产量小,要买必须办张会员卡,并充值380元才能买到。”办卡后,李女士说春节再次前往该中心买药时,发现养生中心不见了,新开的店家表示,以前的会员卡和他们没有关系。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昶 摄影郝飞
“维权之星”支招
退款好难一次不要存太多
华西3·15维权之星,成都著名律师陈军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但在现实生活中,要实现法律规定的“退回预付款”委实不易。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谨慎,尽量选择诚信度高的商家。同时,切记卡中所存资金不要太多。
其实预付卡消费有一定的时间跨度,而在这段时间中,各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发生变化。而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按规定,发卡企业应对预收资金进行存管,即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存管银行将对超额调用存管资金的指令予以拒绝。“就算企业跑了,其存管账户里的钱也可以作为赔付保障金。”陈军说,但该条例并未得到严格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