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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3年11月20日报道:小伙还清1.9万元 银行开非恶意透支证明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28岁的陕西人陈先生2007年开办了一张信用卡,透支900元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还款,如今欠款累加变成1.9万余元,最后还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导致无法按揭贷款买房(华西都市报昨日报道)。
  昨天一早,陈先生来到银行补交了所有的欠款,当晚便登上回陕西老家的火车。临行前,他告诉本报记者,最大的愿望是能成功买上婚房。他还提醒所有信用卡用户,要定期关注自己的账户信息,“免得跟我一样悲剧”。

补交1.9万元欠款   银行开“非恶意”证明
  昨天早上,在补交完所有欠款后,陈先生找到银行的信用卡部门办理了信用卡注销,对他来说,这张当年“懵懂无知”下办理的卡片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超前消费的快乐,更多的是苦恼和麻烦。
  银行方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为陈先生开具了“并非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证明。“希望这张证明能帮我成功按揭。”陈先生说。尽管有了这项证明,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不良信用记录无法立即取消,“需要5年时间。”

信用卡逾期费用多   相关协议内容模糊
  昨天下午,记者以开办信用卡为名,向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结果没有一个工作人员主动告知了信用卡逾期不还将会产生哪些额外费用,记者主动询问透支利息及滞纳金是否复利计算和如何计算等问题,也未能获得准确的回复。
  随后,记者查看这几家银行的信用卡办卡协议,只有一家银行明确写有利息复利计算和计算方式,其他银行均未写明利息计算方式。
  另外,所有协议中均含有“超限费”一栏,即透支额超过信用卡额定限额时产生的费用。当记者对此询问时,几乎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回答目前超限费已被暂时叫停,不清楚如何计费。

大学生信用卡存隐忧  离校回家后银行难找
  记者调查采访后发现,几年前,银行曾有为大学生开办个人独立信用卡的服务,虽然后来被叫停,但已经产生了不少隐忧。
  如今已经毕业的程先生便遇上了信用卡麻烦。“我的室友给银行兼职做推销信用卡,当时在他那办了一张卡。”程先生说,事后他曾短暂使用过该卡,并偿还了欠款,但突然一天,他收到银行寄来的账单,上面显示他已逾期未还款半年,各项费用共计1400余元,“后来查了才发现,有一笔200多元的账单当天没出来,后来就变欠款了。”
  在某大型银行供职的邓先生说,现在银行的信用卡问题中有不少是之前为大学生办独立信用卡时遗留下来的,“有的学生欠了钱没概念,离校回家乡了也不告诉银行变更了联系方式,导致银行找不到人,也无法通知其还钱。”

律师说法:逾期不还钱  涉嫌“恶意透支”
  除了导致无法贷款外,逾期不还钱的人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成都著名律师陈军说,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定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
  华西都市报记者 熊浩然 实习记者严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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