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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3年10月22日报道:物管很受伤10 月份只收到 10%物管费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10月份,物管公司总共只收到10%的物管费。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到时候受伤害的还是业主自己。请业主们把物管费交了吧。”这是成华区文德路44号锦都馨园物管公司发出的“哀告信”。据该物管公司称,他们已经给业主送达了催款通知。而业主们也有不交钱的理由: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太差!
  “电梯隔三差五就出问题,门禁从来就没正常工作过。”小区业主刘师傅说,“物管费1元/㎡,但小区的保安竟然只是几位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和刘师傅有同样观点的业主不在少数,于是他们只能通过拒交物管费的方式来发泄对物管公司的不满。
  成都著名律师陈军
表示,物管公司提供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业主理应支付协议的物管费用。如果业主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满意,业委会可以通过程序将物管公司更换,而不应该拖欠物管费。华西社区记者 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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