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麦当劳杀人案反思
看到招远杀人案的消息和视频,久久不能平静。相信许多朋友跟我一样的愤慨,还有许多网友在网上口诛笔伐。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出发去分析这个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简单,因为这就是一起简单的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并不复杂,也不需要多么先进法学理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古语足以解决这个案件。但是,我的胸腔里好像有一些东西塞住了呼吸道的出口,憋得难受,相信会有人有我类似的感觉。可能让人难过的是:这起惨无人道的杀人案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在麦当劳里。
这个世界上有光明就有黑暗,每天都有对国对民有益的事情发生着,每天也有蝇营狗苟的事情发生着。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不过,好的事情总是发生在阳光下,坏的事情总是发生在阴暗里。杀人行凶、吸毒贩毒、小偷大盗在晚上多,白天少。因为邪恶见不得阳光,总是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刻。在中国的鬼怪小说里,厉鬼总是出现在晚上,多厉害的鬼也见不得阳光,听到鸡鸣就要赶紧跑路。所以,当我们走在阳光下的时候,可能感觉到天气的炎热,但是不会有不安全的感觉。有人走在我们的身边,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独自一人走在乡间小路上相比,都要感觉到安全。
如果我们发现厉鬼不怕阳光,不怕人多的地方,出现在白天的时候,我们是否感觉到恐慌?我们发现邪恶不再寻找夜晚,而是可以随时发生的时候,我们是否觉得后脊发凉?
麦当劳是美国的快餐,走进中国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非是人人都消费得起或者去消费的地方。甚至现在在一些三线城市、县级市,去麦当劳消费的群体中还带着一种小资的感觉。而且,年轻人居多。所以,可以认为去招远麦当劳就餐的人群属于当地年轻的、有一定层次的年轻人。
可是就在这个地方,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女子被殴打致死。殴打的过程中,女子惨烈的尖叫让人心里打颤。有人报警,没有人去制止和斥责。年轻的小伙子不少,这是最有阳刚之气的一群人呀!大多在看热闹,有的还怕引火上身离开了麦当劳。我们不应该去责怪录下这段视频的人(相信也是一位年轻人),因为这段视频给了我们真相。不过,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会这样。如果这个事情现在就发生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是不是一样的结果,邪恶是不是一样可以在阳光下横行,我们是不是一样麻木不仁,充当着看客,事后又作为了谈资。
这究竟是怎么了?我们习惯了出了事情就怪政府、怪警察。但是,有什么样的国民才有什么样的政府,才有什么样的警察。金氏王朝不可能在美国三代相传。警察力量再大,也多是事后处理。很多犯罪就发生在几分钟之内,无论如何提高出警速度都是无济于事的。
国人就能这么看着邪恶发生吗?是信仰的缺失吗?是传统文化的断代吗?在上个世纪中叶,鲁迅先生看到国人的目光呆滞、麻木不仁而痛心疾首,现在我们又提高了多少?我们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喜欢金庸笔下的大侠,难道这个社会需要这类大侠式的人物出现。希望不要,金庸笔下的大侠大多生活在国破人亡之际,君软民疲之时。现在出现大侠,那是亡国的节奏。
招远的事件,不要骂骂而已,我们都需要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