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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有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周俊岭律师
   核心提示: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保修的范围。如果该房屋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了该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的话,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解决,具体关于二手房质量问题的维权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二手房有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购房人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应判断确认是何种质量问题,必要时可以请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保修的范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购房人可向开发商主张保修,卖方有配合的义务。如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且存在于房屋买卖前,则原房主属于责任方,应承担维修义务。如果质量问题是人为造成,房主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该房屋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了该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的话,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房人可以与房主解除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房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
  如果房屋结构没有问题,不影响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买房人有权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当承担维修该房屋横梁的义务。如果卖方拒绝进行修复,买房人也可请人自行修复,然后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相关内容: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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