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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4-04-26    作者:110网律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只有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结果,才能追究责任。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主要是指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引起社会恐慌,致使工作、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这时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期限,如果行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在五年以下量刑幅度量刑。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1、致使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2、致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引起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无法正常生活、工作,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4、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干扰、破坏。   严重后果的认定,是指严重扰乱 社会秩序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1、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4、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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