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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发布日期:2014-04-03    作者:孙心远律师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在享有继承权的时候也可能面临着丧失继承权的可能性,但是不经法定程序的确认,任何人不得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如果继承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被继承人地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既遂,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并且也无论杀害动机是出于何种目的。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如果继承人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并且目的是争夺遗产,那么该为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同样,其丧失的继承权仅为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例如,兄弟两人甲与乙为了争夺其母亲的遗产,甲将乙杀害,则甲只丧失对其母亲的继承权,而并不丧失对其你父亲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如果继承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相对丧失,如果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如果实施了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被认定属于继承权丧失。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的行为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当就视为“情节严重”。该继承人应当被确认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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