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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民法知识点: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发布日期:2014-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该转让又称概括转让,分为协议式的概括转让和法定的概括转让。

例:甲乙之间签订合同,甲未交货,乙未付款,这时,甲与乙签订协议,把自己的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丁。这就是协议式的概括转让。丁取得获得货款的债权,交付货物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经过乙的同意。

在司法考试的民法中,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一并转让是债的转移的重点考察内容,希望考生们多加整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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