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案
情介绍:
被告人涉嫌轮奸,家属没参加庭审,中院判十年有期徒刑。
案情分析:
接受委托后,家属告之被告人犯案时仍是未成年。到高院反映情况,发回重审,律、法、检三方共同到被告人出生地、入学地进行调查,终根据疑罪从轻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原则,作出减轻处罚。
评析:被告人固然已犯错,但应罚当其罪,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临界年龄问题,最大亮点是律、法、检三方共同到被告人出生地、入学地进行调查,终作出对被告人较有利的判决。
审判结果:
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