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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商法精讲:证券法基本概念
发布日期:2014-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商法精讲:证券法基本概念。

证券:证券是有价证券的意思,钞票、邮票、印花税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商业本票、呈兑汇票、银行定期存单等等,都是有价证券。但一般市场上说的证券交易,都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证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是股权的物质载体,体现的是投资关系。

债券: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真题演练:

1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33)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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