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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商法精讲:公司产生基本概念
发布日期:2014-03-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商法精讲:公司产生基本概念。

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或股权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的股东。

发起人:发起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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