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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给别人住算违约吗?
发布日期:2014-03-05    作者:110网律师
    张某的公司在上海开展业务,张某在上海租的房子住,房子是以他个人名义租的,后来张某调走了,留给其同事在承租房内住,房东说其不在承租房住,便算违约。张某这个房子并不是转租给其他人,算违约吗?
张某是以个人名义租的房子,甲住与不住在承租房内并不在合同范围之内。虽然张某让其同事住在承租房内,但是并没有转租给其同事,所以不算违约。
但是如果张某将其转租给其同事,则张某和其同事间租赁合同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非法转租。应适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张某和其同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同时若房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非法转租之日起6个月未表示异议,视为房东同意转租。张某和其同事间的租赁合同自成立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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