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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到期,就租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1-06-23    作者:姜伟东律师
 
我说下,我在杭州租了个民房,已经租了3个月了由于我因为生意原因我要搬走,我们并没有什么合同。房租是月给的。押金3百。
房子到这个月26号到期,我在14号的时候。,就和房东说。我说:你要是有人的话把这房子租掉。我到月底不租了,提早和我说下我搬出去也可以。房东说好的。到时候把水电结下。我于14号下午就提了一部分行李拿出来了出差去了。到我今天回来的时候,经过那幢房子门口我我房间的等亮着。然后外面有衣服晒着。我想问下,要是房东不经过我同意擅自安排人进去住,我要怎么办?等下找她理论去。太气人了,我的房子到26号才到期,况且还有很多的货放在房间里的,太气人了!请有经验的人帮我分析,我9点半就去和她理论去,我要是房间里少货,解决不了。我可以报案不?或则是找什么部门了解什么的?
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姜律师分析这件事:你的权利可以主张,如果有东西丢失,更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
你是租住用户,且没有和他签订任何的合同,所以,理论上讲,你随时可以结清房租和水电走人,你提前和房东打招呼了,那么,房东理应在你回来之后或提前告知你安排相应人进去住的事情,这属于房东违规,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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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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