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措施不当致胎儿臂丛神经损伤(麻痹)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案情简介】孕妇李某,经产妇,2009年1月12日因“停经40+1周,阵发性腹痛伴阴道流水2小时余”步行到深圳市某人民医院就诊,查体:胎位枕左前位,宫高33cm,当日3时左右经阴道顺产娩出一活男婴,体重4.2kg,产后诊断为:巨大儿、胎儿窘迫、孕3产2孕40余周枕左前位单活胎肩难产、新生儿轻度窒息、新生儿右侧臂丛神经损伤。4月份转入上海华山医院就诊,并进行了右手臂丛神经探查修复术,目前患儿右手仍无法恢复正常。
【办案经过】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委托后,经认真听取分娩全过程,并审核相关病历资料,发现医院在试产前估计不足,操作中不能排除用力过猛致臂丛神经损伤存在不足。
【办案结果】诉至法院后,经法庭审理,由医院赔偿原告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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