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案鉴定结论
发布日期:2013-10-30    作者:李军律师
    李军律师按:今年上半年办理的一起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案,于今天即2013年10月30日下午,接到兰州法院通知,该案医疗过错鉴定结论已下来,医方过错参与度(医疗行为对造成损害后果的作用)为75%。让当事人将鉴定结论传至邮箱,阅知。鉴定机构认为医方存在三个方面的过错:一是没有产前检查记录;二是孕妇入院后没有及时做主要检查如B超,产前检查对胎儿体重估计不足;三是产程进展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肩难产,病历书写欠详细,构成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对此鉴定结论非常满意。接下来的程序应当比较顺利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