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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2600克,成功辩护保住性命(刀下留人)
发布日期:2014-02-13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秦某因贩卖毒品冰毒2600克(超过50克就可处死刑)被某检察院提起公诉,且秦某在此次被诉前已经是四进宫,三次是盗窃罪,一次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应当从重处罚的累犯和毒品再犯,可以说他已是命悬一线,家里人对他已完全失望,不再为他请律师。鉴于其可能被判死刑,家属未请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贩卖毒品案的辩护律师。经过精彩而有力的辩护,秦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保住了性命。
 
办案心得:本案当事人被指控贩卖冰毒的数量达2600,根据相关规定,冰毒相当于海洛英,只要数量达50,就可判处死刑,换句话说,当事人可以枪毙520回了。而且,在本案案发前,当事人已经是四进宫,前三次是盗窃罪,第四次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应当从重处罚的累犯和毒品再犯。可以说,当事人已经是难逃一死。因此,本案的辩护方向不是少判几年,而是能否挽救其岌岌可危的生命。本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与其家属沟通和阅读案卷中,发现了执法部门在办理本案过程中的一些漏洞和不足,并以此为主要辩护内容,进行了精彩而有力的辩护。最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判处了死刑,但不是立即执行,而是缓期两年,在两年考察期内,当事人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换言之,本次辩护非常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性命。
本案亦告诫我们,“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秦某小时是个非常乘巧可爱的孩子,只是后来不慎交了个吸毒的女朋友,本来他是想帮女朋友戒掉毒品的,谁知道不仅没有帮成,反而自己也染上了毒瘾。“男盗女娼”,为了筹集毒资,不得不进行盗窃,后来又发展到了以贩养吸,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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