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民法辅导:实用新型
发布日期:2014-0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概念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特征

必须是一个有形的产品,方法不能。

△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如气体、液体以及呈粉末状的物体不能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权。

3、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1)保护范围比发明专利要小。

A、在产品发明中,既可以是有固定形状的产品,也可以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

B、实用新型不包括方法,也不包括不具有确定形状和立体结构的物品(如气态、粉末状、液体类的产品)。

(2)创造性程度低于发明。

A、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B、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保护期比发明短。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4)审批过程比发明简单。

实用新型专利不用进行实质审查,而发明专利必须经过实质审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