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犯罪认定
发布日期:2014-01-16    作者:110网律师
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犯罪认定
腾XX强奸、故意杀人再审案
关键词:侦査环节证据链互相印证犯罪事实累犯
【案 由】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审判法院】黑龙江省髙级人民法院
【案 号】2006)黑刑再终字第16
【审级程序】再审程序
【判决曰期】200789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腾XX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全国法院优秀再审裁判文书精
选》
裁判规则:
侦查环节所收集的证据有所欠缺,致使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但现 有的证据可以起到互相印证的作用,与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事实基本相吻合, 即可作为认定依据。
基本案情:
被告人欲实施犯罪,将骑自行车经过的张x(,13岁)拖至玉米地,实施奸 淫,被告人欲将张x劫持到他处再次实施犯罪时,张x乘其不备逃脱。之后,被 告人又以同样的手段将马x(女,12岁)奸淫,后恐罪行败露,将马x杀死。
争议要点:
对被告人应如何定罪量刑。
裁判理由:
侦查环节所收集的证据有所欠缺,致使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但现 有的证据可以起到互相印证的作用,与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事实基本相吻合, 

即可作为认定依据。本案中,犯罪事实及涉案细节方面均有相关的直接、间接 证据指向被告人,且与其供述基本吻合,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先后劫持强 奸幼女2人,为灭口杀死1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其所犯罪 行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且系累犯,无任何法定从轻情节,依法 应予严惩。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 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 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