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工作实效化存在的不足及提升对策
普法宣传工作实效化存在的不足及提升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深入阐释了中国梦。中国梦也是法治梦,实现中国梦必然要实现法治梦,而普法宣传是实现法治梦的重要途径。通过走访部分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组、政法单位,课题组成员对普法宣传现状做了广泛调查,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普法宣传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1、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公民对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基本内容、基本精神有了更加系统的把握,全社会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公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2、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等部委有关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学法用法的指导意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普法统一考试等措施,深入开展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
3、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
4、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二、普法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
1、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一年一度的全民普法考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制考试仍走过场、抄答案。很多机关、单位的普法宣传仅停留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效果甚微。
2、普法宣传力量不足。承担普法任务的仅是司法局普法宣传科室,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普法宣传对象重点不突出。从“一五”普法开始以来,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主要停留在青少年学生和一般公务员等群体。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很少涉及,对于公务员群体中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教育不够。
4、普法宣传积极性不高。平时注重抓招商、计生项目、城建等工作,对普法宣传不够重视,投入不够,积极性不高。
5、普法宣传活动未实现常态化。除了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例行宣传以外,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认为普法宣传是软任务、软指标,其余时间没有将普法宣传摆上本单位的议事日程。
6、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不广。特别是农村、企业的普法宣传几近空白,在押人员的普法宣传也被忽视,存在无人管、无人抓的现象。
三、实现普法宣传实效化的建议
1、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广播电视台、党政报纸主流媒体开辟法制宣传建设专栏,定期推出专题报道,组织新闻单位采访法制宣传先进典型,在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专栏、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文章、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实现媒体全覆盖,使法制宣传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2、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法制宣传自愿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工作者、义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在普法宣传中工作突出者,给予一定经济奖励,采取这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行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法治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依法治理示范乡镇(街道)和行业。广泛开展“守法单位”、“守法企业”、“守法公民”争创评选活动,对命名的“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行业”等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4、健全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专职综治干部和村居(社区)综治室专职主任,落实基层综治干部岗位津贴,让这支队伍成为基层普法宣传的中坚力量。
5、对不同群体因材施教。农民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当务之急是增强法律观念,再是为农民提供农业、婚姻、征地补偿等涉农且实用的法律知识。针对中小学生,提供交通安全法规、未成年保护等法律知识。针对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法律知识。
6、实现普法宣传常态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对于青少年从小抓起,从小学到大学都开设法律科,实行法律系统化教育。对领导干部定期开展法律学习培训、考试,并将其学习成果列入考核范围。
7、在百姓身边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倡导各级政府、单位和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发动律师、法律工作者与基层百姓、企业、看守所、拘留所结成学法用法对子,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使广大村(居)民、劳动者、在押人员遇到涉法问题随时可以找到“法”。
课题组人员:沈胜寒、曾庆鸿,民盟吉安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