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玉田县玉滨公路加宽工程涉及公路两旁大量农民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刘某某自建房位于公路西侧,公路加宽涉及其房屋拆迁,拆迁单位要求刘某某限期拆迁并只同意给
2011年7月玉田县玉滨公路加宽工程涉及公路两旁大量农民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刘某某自建房位于公路西侧,公路加宽涉及其房屋拆迁,拆迁单位要求刘某某限期拆迁并只同意给付20万货币补偿,由于刘某某被拆迁房屋为新建两层小楼,并且所建房屋用于经营超市,所以刘某某不同意拆迁,由此产生纠纷。本律师接受刘某某委托后,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协调,最后拆迁单位同意增加部分补偿款,并协调村、镇相关单位将刘某某经营用房整体后移以保证刘某某的正常经营。至此该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