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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民事纠纷引发争议,诉讼时效为1年:
发布日期:2013-12-02    作者:110网律师
下列哪些民事纠纷引发争议,诉讼时效为1年:
A.      拖欠房屋租金;
B.      寄存物被毁损;
C.      没经过声明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
D.     拖欠承揽劳务费用;
答案:A,B。解析:《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特别注意:选项C中的行为属产品责任问题,依《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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