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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种类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0-10-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
  1、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一般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
  2、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某些合同纠纷涉及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的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3、根据《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4、其他民商法单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其规定,如《海商法》第257条至第265条规定的不同时效期限,从一年到三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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