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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12条

  办理条件:1.图书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2.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4.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2.章程;3.办公场所证明;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5.资金来源及数额证明文件

  数量限制:

  办事流程:1.由其主办单位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2.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版权局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地点:南昌市阳明路310号

  联系方式:0791-6894872 邮政编码:330008

       电子邮箱:zwzx@jxcbj.gov.cn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图书管理处(0791)689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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