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母子同亡 , 儿子仍享有继承权吗?
发布日期:2013-10-2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母子同亡 , 儿子仍享有继承权吗?
   问:我丈夫和我婆婆在去年底的同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遇难,我丈夫是我公婆的唯一儿子,现公婆仅有存款16万元,公公说我丈夫与我婆婆同时死亡,我丈夫无继承权,这16万全部归他所有。请问我丈夫对婆婆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我能够分得多少?  何春花
  答:你丈夫对你婆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你能够分得6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你丈夫和你婆婆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应推定你婆婆先死亡,你丈夫对其母亲即你婆婆的遗产有继承权。你公婆的16万元夫妻共同存款的一半为你婆婆的遗产,你丈夫和公公各继承一半,即8万元。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你丈夫因继承所得的8万元财产归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其中你丈夫的遗产4万元由你和你公公二人来继承,各为2万元,因此你可分得财产6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