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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结婚的实质要件
发布日期:2013-1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具有结婚合意

A、意思表示当事人有婚姻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

a、婚姻行为能力以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婚姻意思能力为条件。

b、已成年未达法定婚龄、已达法定婚龄但欠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表示意思时处于精神错乱或无意识状态的,均不能为有效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

c、是否举行结婚仪式,则与婚姻成立无关。

B、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不是受胁迫的结果。

a、如果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受胁迫的结果,则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b、但是因受欺诈而结婚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只能通过离婚解决。

C、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

婚姻行为是要式行为,即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达到法定婚龄

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4)符合一夫一妻制

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是无配偶(包括:未婚;丧偶;离婚)的人。

(5)不存在婚姻障碍

A、重婚;

B、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患者在治愈之后,可以获准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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