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违规倒车致人惊吓摔倒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学习札记25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54
卢某某诉李某某及保险公司公路上违规倒车致人惊吓摔倒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3参阅案例26号)
【裁判摘要】
行为人在公路上违规倒车,致其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受害人受惊吓而摔倒受伤,双方虽未碰撞接触,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行为人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为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2期,总第26辑,法律出版社 2013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