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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冒充单身骗彩礼获徒刑11个月罚金1万
发布日期:2013-07-29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余干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X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胡XX向媒人邱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并谎称自己叫“张小红”,要求邱某为其介绍与他人结婚。同年11月29日,在媒人的介绍下,胡XX以单身女性的身份与被害人熊某相亲。12月2日,在熊某家给其彩礼20000元。被告人胡XX和熊某共同居住一星期便离开。期间,被告人一直称自己已离婚。2013年1月16日,熊某及其家人将胡XX扭送至公安局。
另查明,胡XX在与熊某共同居住期间,经熊某手从付给胡XX的20000元彩礼中,借给其弟弟3000元;胡XX离开时,尚有5000元存放在熊某家,被公安机关扣押后,于2013年2月7日被熊某领回。被告人胡XX与何某系合法夫妻,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隐瞒已结婚的事实,以与他人结婚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彩礼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被害人熊某从被告人胡XX处拿3000元借给其弟弟及被告人离开时存放在其处的5000元(已经领回),共计8000元,系被告人胡XX案发前退赃,且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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