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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畸形男子开玩笑遭拳击致死 打人者获刑10年
发布日期:2013-07-29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徐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费共计人民币38952元,于判决生效后一次付清。
被告人徐XX与被害人李XX是好朋友。2013年4月12日中午,二人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李大姐家常菜”饮酒。几瓶啤酒下肚,李XX开玩笑说起徐XX谈恋爱永远被人甩的事,徐XX很生气,用拳击打李XX面部,致李XX趴在桌上,徐XX愤而离席。过了一会儿,服务员见李XX一动不动,叫他也不答应,便拨打了120、110,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李XX死亡。经法医尸检证实,李华系生前患有脑血管畸形、因受拳头击打,并倒在桌上再遭撞击,且处于饮酒后的情绪激动状态,引起脑血管破裂,形成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脑水肿,小脑扁桃体疝,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徐XX用拳击打李XX是致其脑血管出血致死的诱因。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部分赔偿责任。鉴于本案被害人李XX生前患有脑血管畸形,且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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