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什么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发布日期:2013-07-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什么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本文摘要: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任何人可以不需经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任何人可以不需经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实质上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使用人依照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规定了四种情况:期刊转载、文艺团体表演、录音唱片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和电视节目。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2、使用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著作权人未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
4、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著作权人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作者或者著作权人已经发表明确的声明禁止使用其作品的,使用人仍根据法定许可使用其作品,构成侵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