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凭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有关证件,到设区市劳动局、省直主管单位或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申报,填写《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表》,经相应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方式参加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合格后,按管理权限,由省和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按原江西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