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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发布日期:2013-07-18 作者:
赵凤江律师
2013年6月,我接受沈阳五爱市场业主刘某家属的委托,为刘某担任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我会见的刘某时,刘某讲述了自己涉案的事实。在详细询问他在五爱市场经营情况后,我感到该案件无论是客观事实上还是办案程序上都有问题。
经过对案件的详细了解,得出结论:刘某很难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过与办案机关的办案人提出律师辩护意见,刘某在一周内被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先成功代理。期待刘某最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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