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炸物品购买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爆炸物品购买审批;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
条件: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审批程序: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县、市公安局审批发证。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申请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南京市公安局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
2、《爆破器材购销合同》或证明;
3、保卫部门批准意见;
4、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5、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6、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收费依据:20元/证,苏价费[1998]84号文、苏公厅[2001]46号文;
2、爆炸物品运输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爆炸物品运输审批;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
条件: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审批程序: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县、市公安局审批发证。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申请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南京市公安局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申请表》;
2、《爆破器材购销合同》
3、保卫部门批准意见;
4、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5、相关运输工具情况说明;
6、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收费依据:20元/证,苏价费[1998]84号文、苏公厅[2001]46号文;
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爆炸物品使用许可审批;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
审批条件:
1、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经现场勘察,使用地点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
3、仓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4、涉爆作业人员证件齐全。
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县、市公安局审批发证。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
申请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2、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
4、采矿许可证或爆破设计施工相关资格证书;
5、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6、涉爆人员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7、储存条件说明;
8、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收费依据:20元/证,苏价费[1998]84号文、苏公厅[2001]46号文;
国务院第三批取消的,但仍设一年过渡期的项目:
1、爆炸物品储存许可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爆炸物品储存许可审批;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
审批条件:
1、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经现场勘察,符合《民爆器材生产厂房设计安全规范》或《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的要求。
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县、市公安局审批发证。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申请表》;
2、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经市、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储存仓库设计图纸,包括四邻距离图、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图、安全设施图;??
4、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
5、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收费依据:20元/证,苏价费[1998]84号文、苏公厅[2001]46号文;
2、审批项目名称: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审批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
审批条件:
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
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向派出所或县、市公安机关申报,由县、市公安机关审核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
审批收费依据:不收费;
3、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作业证件核发
审批项目名称:爆破员作业证核发、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核发、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核发、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核发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3-93);
审批条件:
1、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的。
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属地公安派出所初审,经县(区)公安(分)局审核后,由县、市公安局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市公安局审批发证。
审批时限: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作业证件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爆炸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
2、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3、其他有关资料。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3元/证,苏价费[1998]84号文、苏公厅[2001]46号文。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中级、初级)核发
审批项目名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发布)、《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3-93);
审批条件:
1、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的。
审批程序:
经市公安局审核、审批后,由省公安厅组织培训、公安部组织考核。其中,申请作业级别为初级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市公安局审批(报省厅备案,并由公安部发证);申请作业级别为中、高级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厅,由公安部审批发证。
审批时限: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办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
2、个人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3、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书、获奖证明等,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申请初级作业证可不提供设计书、获奖证明。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
5、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6、其他有关资料。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公安部待定审批项目
1、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审批;
法律依据:《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183-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年发布)
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符合《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中关于其申报级别的要求。
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审查核发《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申请从事境外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单位,应当填写《境外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申请表》,由市局报省厅,由公安部审批核发《(境外)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燃放工程技术人员及燃放员作业证件;
5、燃放设备器材及运输车辆清单、影印件;
6、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已完成的有代表性的焰火晚会工程概况及工程设计方案。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2、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许可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许可审批;
法律依据:《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183-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年发布)
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个人身体健康、政治清白。
2、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办理期限:考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审批表》;
2、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3、其他有关资料。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3、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组织实施方案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组织实施方案审批;
审批项目依据:《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183-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年发布);
条件: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经现场勘察,符合《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的要求。
审批程序: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县、市公安局,A级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工程其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方案由市公安局审批,报省公安厅备案。B级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工程其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方案由燃放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C级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工程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方案由燃放地区县级公安局审查批准,报市公安局备案。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完成;
申请办理焰火晚会燃放工程审批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举办焰火晚会的书面申请。
2、《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审批表》;
3、燃放单位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
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燃放员及保管员、押运员等作业证件;
6、燃放工程合同副本;
7、当地政府同意举办焰火晚会的批准文件。(注:A级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工程必须经省政府批准。B级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必须经市政府批准。C级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必须经燃放地县区政府批准。)
8、焰火晚会燃放设计及组织实施方案。
9、烟花品种、规格、数量及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证明等。
10、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收费依据:不收费。
4、爆破工程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爆破工程审批 ;
法律依据:《拆除爆破安全规程》,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6-29批准发布;
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爆破环境安全。复杂环境下,要组织爆破专家对其申报的技术设计和组织实施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论证。
3、申请单位已经(或有能力)落实断水、断电、交通管制、抢险、救护、人员疏散、安全警戒等各项措施。
审批程序:
由申请单位将申办材料报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审查,C级爆破工程由县公安局审批发证,A、B级爆破工程由市公安局审批发证,环境复杂的需由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A级拆除爆破报省厅备案。
办理期限:一般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重点工程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工程爆破项目审批表》;
2、《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及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等“四员”安全作业证件;
5、专业设备清单、财产登记证明;
6、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制度;
7、已完成工程概况及代表性工程设计方案;
8、爆破工程合同副本;
9、所承接工程的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
10、省外工程爆破单位还须同时提供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11、其他有关资料。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