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炫“车技”驾驶隐患车辆致一死一伤被判刑
刘某驾驶严重超载且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机动车,在行驶中自以为车技了得,没有细心观察,最终发生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作出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2013年1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刘某驾驶超载且制动与灯光均不合格的皖L****3号重型普通货车,沿省250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KM+300M处,因观察不够,将由西向东步行过路的李某当场撞死、陈某撞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后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的事实。经邳州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刘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与被害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被害方损失人民币36.5万元,被害方对刘某的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以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发生事故后电话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交通肇事事实,以自首论,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