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刑满释放不思改 盗窃得半包烟仍获刑
5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辛涛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辛涛,江西省崇义县人,
2013年1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于2013年1月19日刑满释放。2013年1月23日16时许,被告人辛涛窜至丰城市曲江镇临江村利山组李东霖家,见李东霖家的前后门敞开着,就到屋内外转了一圈,在确定家中无人后直接至李东霖家二楼的房间内行窃。被告人辛涛先翻了床边衣服口袋及皮包,没有搜到钱,随后到床头处拿了半包蓝白沙香烟,在其走到电脑桌旁准备拉开抽屉时听到楼下有脚步声时,被告人辛涛即下楼从后院门逃离,在逃跑过程中被李东霖和古求坡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涛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窜入李东霖家中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辛涛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辛涛归案后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