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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讲义之代位继承
发布日期:2013-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民法讲义之代位继承。为了方便考生的复习,提高复习效率,以较短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小编整理出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讲义,供需要的考生参考。本文重点讲述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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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注意区别于转继承。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是没有代数的限制。

4、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否则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人一般只能代位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代位人为两人以上则平均分配。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或遗赠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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