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继承法讲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是司法考试继承法的必考点,且考试内容比较集中,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知识,为2013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而努力吧。
(一)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
(1)在法定继承中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无辈数限制)
(4)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法律敎育网
(二)转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实际上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即先由死亡之继承人继承,然后再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该死亡之继承人的遗嘱确定其所继承之份额由何人继承。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