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女子朋友婚礼上认识男友半月后结婚1月后“闪离”
发布日期:2013-05-13    作者:盛春龙律师
  “90后”女子与一帅哥相识后,在QQ视频聊天不到一个月即行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而闹离婚。5月9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对两人达成的协议依法予以确认。     1992年3月2日出生的刘媛媛家住广西马山县里当乡里当村。2013年3月8日,刘媛媛应朋友之邀请来到都安县下坳镇作客,在当天的宴席上,长得标致可人的刘媛媛与帅气十足的韦季军相识,两人相见恨晚,临散席时,相互给对方留下了自己的QQ号,以便日后网上交流使用。     回到凤山县老家后,刘媛媛便心急火燎地打开电脑登录自己的QQ,添加韦季军为亲密好友。于是,两人每晚都在电脑上通过视频聊天。经过几天的网上沟通,两人都认为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终身爱人。3月19日,韦季军按照当地风俗习惯送给刘媛媛家彩礼34168元,次日,刘媛媛亦将摩托车、液晶彩色电视机、洗衣机、衣柜等嫁妆带到韦家与韦季军共同使用。3月24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然而,谁曾料想到,才结婚不几天,夫妻两就为是否外出务工之事而发生矛盾,之后多次因家庭生活琐事争吵、互殴。5月4日,双方又大吵架一场后,刘媛媛独自跑回娘家居住生活。5月8日,刘媛媛以双方性格不合,难以共同生活为由向都安县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刘媛媛起诉要求离婚,理由充分,应予支持。案经法官主持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由刘媛媛退还彩礼25000元给韦季军;刘媛媛带到韦季军家中的嫁妆归韦季军所有。 来源于:光明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