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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理货费收规则起码理货费
发布日期:2013-05-06    作者: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在每艘船舶当航次计收的基本理货费中的1、2、4、5、7、8、10项和附加费之和低于在全船工作的理货人员总人(次)数乘以7小时理货人员待时费标准时,则按在全船工作的理货人员总人(次)数乘以7小时理货人员待时费标准,向船舶计收起码理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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