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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审结一起重大贷款诈骗案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日前,山东省滨州中院审结一起重大贷款诈骗案件,被告人赵君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卫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被告人赵君是淄博市博山区电器开关厂病退职工。被告人张卫星是淄博市博山区第三百货公司下岗职工。

  1996年5月16日、8月8日,张卫星受赵君的指使,与他人先后两次采取私刻印章等手段,用“山东博山科工贸服务公司燃料经营部”、“山东博山瑞丰实业总公司建材厂”的名义在原惠民县惠城城市信用社贷款,骗取人民币460万元,至今本息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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