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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间合同中承诺代偿债务欠款纠纷案【学习札记226】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6(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4-26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居间合同中承诺代偿债务欠款纠纷案【学习札记226】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6(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某某公司诉郑某在居间合同中承诺代偿债务欠款纠纷案
【裁判摘要】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并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居间人自愿为合同履行提供保障,作出当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自己代为履行承诺的,该意思表示应为有效。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6期,总第24辑,法律出版社  20132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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