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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判决,需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双方都是公民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双方或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均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的离婚判决书中履行日期是2012年3月26日,那么您的至少应该在2013年3月25日之前申请强制执行。假设您没有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法院将不会再保护您的权益,判决书中关于财产补偿的规定将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建议大家在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拖延履行判决,不论对方有什么理由都要尽早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否则您的权益可能很难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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