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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附则
发布日期:2013-04-06 作者:
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机场控制区
”
,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
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
候机隔离区
”
,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室)
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
机通道、摆渡车。
“
航空器活动区
”
,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
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
络道、客机坪。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人民日报》
1996
年
7
月
11
日第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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