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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机构变更事项报告表(表8)
发布日期:2013-03-28    作者:熊敏律师
 
本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工商注册时间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总经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持资格证书人数
 
已设分支机构数量
 
注册资本
(或出资额)
 
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名称
 
申请变更时间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注:1、上述变更事项需同时附以下材料:有关决议或者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名称的,还应报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或者出资人、变更股权结构或者出资比例的,还应报送转让协议书、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新增自然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经纪机构自然人股东简历表》,新增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撤销分支机构的,还应报送工商部门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已经在报纸上公告的证明;2、填写内容须用计算机打印,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3、涉及许可证记载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新保险许可证;4、联系电话处需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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