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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朋友向B朋友借了3万元钱,我在借条上签的是中间人,现在A朋友到了还款的时间,可是连电话都不接,一直都联系不上,现在B朋友说,如果一直联系不上A朋友就让我来替A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A朋友向B朋友借了3万元钱,我在借条上签的是中间人,现在A朋友到了还款的时间,可是连电话都不接,一直都联系不上,现在B朋友说,如果一直联系不上A朋友就让我来替A朋友还款。请问中间人和保证人是一回事吗?

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对于能否将“中间人”作为保证人并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认为,如果中间人只是一个见证人,或者虽然是牵线人,为双方的债务关系成立进行联系,但没有明确表示愿意做担保的,应当把中间人视为一个证明人而已,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中间人并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中间人在债务关系成立中起联系、介绍作用且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应当将中间人视为保证人,由中间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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