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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开车撞死人,没喝酒,并主动报警,救人,但是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在和对方赔偿金谈不好,人被拘留。交警队算了13万,对方加精神损失费要22万,我们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3-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我朋友开车撞死人,没喝酒,并主动报警,救人,但是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在和对方赔偿金谈不好,人被拘留。交警队算了13万,对方加精神损失费要22万,我们该怎么办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山西省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交通肇事后积极施救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建议在交警队的协调下积极和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94726元,丧葬费16772元,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出事故后应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受害人有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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