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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发布日期:2013-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民法: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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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担解54条第2款)

要件:

1、存在共同共有关系

2、部分共有人在共有物上设抵押

3、其他共有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

4、相对人为善意

二、动产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担解84条)

1、出质人对质物无处分权

2、出质人合法占有质物

3、质押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

三、留置权的善意取得:(担解108条)

1、债务人对留置物无处分权

2、债务人合法占有留置物

3、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导致此物被留置

4、留置权人不知债务人无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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