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
聂晓东律师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法律知识
»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
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一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另一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
潍坊律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进行鉴定?
»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无限防卫
»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无限防卫
»
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一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另一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