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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由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3-02-21    作者:110网律师
可以约定由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答:劳动关系中的违约金在《劳动合同法》中受到
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
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
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的,如果劳动
者提前辞职,可约定按照服务的剩余期
限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情况是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或是
接触到公司机密的高层人员,在劳动合
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
后,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
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
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使有约定,也会被认
定为无效。
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支付违约金
的范围严格限制在“服务期”和“竞业
限制”范围内。
本案中,双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排除
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情形之外的,因此,
用人单位不得与许某约定由其承担违约金。
解:
! 操作提示:
1)企业不宜在不存在“服务期”、“竞业限制”
的条件下与员工约定违约金,因为这种约定不能约束员
工行为,反而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无效。
2)企业在支付了培训费时,才能有权约定相应的
服务期,而且对于违反服务期的员工违约金计算,要注
意按服务期中未履行时段按比例计算。
3)对于竞业限制,企业只有支付了补偿金,才有
权索要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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