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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纠纷处理实务研究(一)
发布日期:2013-02-14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劳动纠纷处理实务研究(一)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周艳涛
                                (诉讼保全担保专业律师团队)
本所去年成立伊始,蒙客户的信任,聘任本所担任其法律顾问。本所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性法律服务,除包括劳动关系处理、工伤事故、合同纠纷、债务追讨等常规性法律服务之外,本所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也为客户提供一些融资服务,帮助客户解决资金问题。
通过一年的接触,本所在法律服务中,深深感受到因为劳动关系的给企业日常经营带来的影响。劳动纠纷的处理越来越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中之重。加之,很多企业由于刚刚成立,管理制度与管理经验不足,使得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启动仲裁、诉讼,企业无法实现有效的应对与解决,在诉讼与仲裁中疲于应对。
有鉴于此,本所在总结去年为客户处理、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基础上,结合本所参与顾问单位规章制度建设的经验,将本所对于“企业应对劳动争议”作为一个课题,进行系列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一、“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研究,一般的将人力资源管理分为六大模块,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其中前五项偏重于“经济效益”,主要是服务于为企业创造价值。而“劳动关系管理”,则更为偏重于纠纷解决,也只我们作为律师参与最多的部分。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六个部分其实是一个整体,就企业而言前五项为积极取得利益的“攻”,第六项偏重于自身利益保护的“守”。而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前五项的内容或多或少的都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毕竟从法律分类上讲劳动法部分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更为强调政府的调整、干预。比如在“招聘与配置”中,招聘环节就要避免就业歧视、聘任条件、使用期限等基本的承诺的问题;在“薪酬福利管理”中就要注意地方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社保、休假等问题;在“培训与开发”中就要注意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培训等,特别是当企业作为特种行业时的人员培训。
以上种种,都可能影响到“劳动关系管理”。一种一个环节上的缺漏都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
基于我们国家的性质、现代立法趋势和劳动者作为弱势一方保护的立法考虑,在相关的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法规中,立法上都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一方的。最明显的就是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一旦劳动者一方提出异议,都是由用人单位一方负担相应的举证义务。而在劳动合同的订立、社会保险的购买上,都是一些强制性的单方责任规定,一旦触犯都是直接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从立法保护情形,特别是举证责任上讲,用人单位几乎要做到“步步为营”,一旦出现纠纷,没有证据支撑的辩解都是没有意义的,伴随而来的就是责任的承担。对于一些强制性条款的执行上,无论是什么原因,基于什么考虑都不可以打折扣,即使是劳动者的同意也不可以成为将来免除责任的抗辩理由。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做好应对的准备。
三、企业用人制度的建立与劳动者的保护
本文强调企业对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进行预防,不是要用人单位去侵害劳动者的利益,而是希望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证、实现自身的利益,不因劳动关系的变更影响到用人单位的经营、利益。这样一来,既可以使得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保障,也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的成本,保障企业的运营。最终实现两者利益的平衡,和谐发展。
【未完待续,本所将从招聘、录用、入职、劳动合同的调整、工伤认定与处理、社会保险等角度对劳动纠纷对企业的影响进行全面的解析,欢迎各位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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