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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下班时间奇电动车出去买东西发生事故死亡该公司是否有责任。
发布日期:2013-02-0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来看,您朋友所供职的公司是否应对您朋友在下班交通事故中死亡负责,要看您朋友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遇害是否属于因工死亡。而该问题又要取决于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肇事车辆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认定应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则您朋友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如果您朋友所在单位依法向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其他费用的,那么您朋友的近亲属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时候单位的责任主要是依法配合申请工伤认定,不涉及赔偿。如果您朋友所在的单位没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就应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时您朋友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相应地赔偿。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如有详细信息提供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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